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清廉”,是齐家之始、治国之源、平天下之基。古往今来,凡名垂史册、受人敬仰者,无一不是一心为公、廉洁自律的贤人典范。
今天带来一则廉洁故事,希望各位读者可以从中汲取力量,有所收获。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男,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 ,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话说,包拯在庐州府做官时,有个亲戚犯了法,被扭送到官府。老包弄清楚缘由后,二话不说,秉公执法,依律将亲戚打了一顿板子。
他上任端州知府之前,该地盛行不正之风——地方官员借向皇帝进贡之名,趁机搜刮端砚(中国四大名砚之一),作为结交权贵的“敲门砖”。包拯上任后,坚决刹住不正之风——要求制造的砚台仅仅满足进贡所需。据历史文献记载,他在任期间没拿一方砚台回家,留下了“不持一砚归”的典故。
老包不仅生活非常俭朴,还制定《家训》:后代子孙做官的,如有贪赃枉法的,不能回家;死了以后,也不能进祖坟。
任满后,调任知端州(广东肇庆)。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暄”,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当时张尧佐被任命为节度使兼宣徽两院使,右司谏张择行、唐介和包拯一齐对此进行辩论,话语十分恳切。
又曾建议说:"国家每年向契丹交纳财物,这并非防御戎狄的良策,应该训练土卒、选拔将领,致力于充文和巩固边防。"又请求朝廷重视门下省封驳制度,以及废罢贪赃枉法的官吏,选拔地方长官,实行对补萌弟子进行考试的制度。当时各路转运使都兼任按察使,往往摘取无关紧要的小节来上奏弹劾官吏,专门以苟刻的考察来相互标榜、自诩高明,使得地方官吏十分不安,于是包拯请求朝廷废罢了按察使之职。
民间谚语有云:“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包拯进入“二府”,成为北宋最高决策机关成员(从二品枢密副使)后,衣着饮食和器具依然“如布衣时”,是古代中国清官的典型代表,即使欧阳修曾批评包拯为人苛刻,但也对他不乏赞美之词,欧阳修赞美他“清节美行,著自贫贱,谠言正论,闻于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