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科技大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文件
津科大食工党〔2019〕3号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推优入党”实施办法(试行)
按照《天津科技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津科大党发〔2019〕23号)、《天津科技大学关于“推优入党”的实施办法(修订)》(津科大党发〔2019〕24号)文件的要求,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进一步规范在学生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发展对象人选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入党积极分子人选采取群团组织推优、党员推荐、党委备案的方式产生。发展对象人选采取群团组织推优、党员推荐、党委审批的方式产生。群团组织包括各班级团支部、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食品创新工坊、向日葵志愿者协会。党员推荐由各学生党支部开展。 一、推荐条件 (一)推荐优秀团员、优秀青年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主要条件: 1.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积极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对党有比较全面的认识,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入党动机端正,经过六个月以上的党组织培养教育;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不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4.学习成绩优良,关心班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主动承担社会工作,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在学生中有一定威信; 5. 无纪律处分情况;参评前一个学期内,无挂科情况。 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社会调研、社会实践等活动,学有所长,学以致用,并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 2.积极参与宿舍文化建设,所在宿舍被评为校级先进; 3.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4.获评校级及以上各类奖学金; 5.无偿献血或捐献骨髓; 6.在各级各类学术、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 7.在各级各类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奖。 8.在校团委、校学生会,学院团委学生会、院研究生会、食品创新工坊、向日葵志愿者协会从事工作,有出色表现、突出成绩者; 9.在学校社团从事工作,有出色表现、突出成绩者; 10.带领自己所在集体获得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 (二)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发展对象的条件 1.思想政治方面。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积极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没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言论和行为。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时间达一年以上,完成积极分子党校学习并顺利毕业。 2.道德品行方面。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宏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加强道德修养,注重道德实践,始终保持积极的人生态度、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康的生活情趣;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行为;严格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未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学习学业方面。始终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珍惜时间,学习勤奋刻苦,按时完成规定学业;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良,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研究生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获各项奖学金者、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在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者优先推荐。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基本确定毕业时无法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4.能力素质方面。坚持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结合,即刻苦钻研理论又努力练就过硬本领,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社会责任感强;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具有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 5.现实表现方面。关心班集体,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在同学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团组织推优、党员推荐、民主评议结果等均位居班级前列。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者优先推荐。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推荐优秀团员、优秀青年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本科生:大一下学期、大二全年、大三上学期 研究生:研一全年、研二全年 其他学生组织:每学期 群团组织推优阶段的名额分配为:以团支部为单位分配名额,本科生实验班名额为同年级普通班的两倍,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食品创新工坊、向日葵志愿者协会等酌情分配名额。 (二)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发展对象 本科生:大二下学期、大三全年、大四上学期 研究生:研二全年、研三上学期 其他学生组织:每学期 群团组织推优阶段的名额分配为:以团支部为单位分配名额,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食品创新工坊、向日葵志愿者协会等酌情分配名额。 三、推荐程序 (一)群团组织推优阶段 1.以团支部为单位通过召开推优大会的形式组织推荐工作。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在推优大会上做竞评陈述,综合介绍自己的入党动机、日常表现等。投票人员为被推荐人所在集体全体学生,实到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四分之三,得票数要在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推优大会一般由团支书或组织委员主持,如主持人为候选人,由团支部委员中的非候选人主持。 2.团支部推优大会后,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食品创新工坊、向日葵志愿者协会分别开展推荐工作。由该学生组织的各部门提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学生组织组成评选小组(候选人不可作为评选小组成员),通过推优大会的形式组织推荐工作。 3.党支部应选派党员列席团支部推优大会、学生组织推优大会并负责监督到会人数是否达到要求、会议流程是否规范,以及投票、计票全过程。本科生党支部要交叉班级选派党员监督,研究生党支部由同方向的高年级党员监督低年级团支部,学院党委选派党员监督学生组织。 4.推优大会选举办法:一般通过一轮投票选举出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各群团组织根据候选人数、名额数,适当扩大投票人员的画票人数。 5.团支部根据民主评议、得票结果等情况初步确定推荐名单报学院团委审核,并填写《群团组织推优表》一式一份。审核通过后,学院团委将推荐名单形成汇总表报校团委,同时提交党支部讨论。 (二)党员推荐阶段 1.以党支部为单位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的形式组织推荐工作。由各群团组织推荐的积极分子候选人、发展对象候选人,分别结合ppt做3分钟综合展示,党员对候选人进行综合素质考核打分。党支部根据党员推荐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经过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研究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拟发展对象名单及排序,报学院党委备案。 2.党支部将当期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反馈至各团支部,并开展培养工作。 (三)党委审批阶段 学院党委对拟发展对象要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党委备案审批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四、工作要求 1.群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严格把握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做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2.“推优入党”工作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坚持自下而上、民主集中的原则,接受广大团员、青年及群众的监督,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于违反相关制度、程序被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应予撤消,同时对违反有关纪律和工作要求的组织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 经由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食品创新工坊、向日葵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推优产生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因换届退出该学生组织者,经综合考评合格者继续保留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身份,继续进行培养考察工作;因其他原因退出该学生组织者,则终止对其进行培养考察工作。 4.“推优入党”工作作为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院团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实际制定推优计划,做好培养、考察和推荐工作,切实加强对团支部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的指导。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把“推优入党”工作纳入团支部工作的评估体系,重点做好对团支部书记的考核工作。
中共天津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