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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队伍建设

日期:2014-10-20 | 来源: | 作者: | 阅读次数:
党员发展工作前的准备工作

一、团支部推优入党
确定为拟发展对象。应该是在进过党校并符合学院的发展党员要求的同学中推选。不应一次推优长期受用。
二、党支部征求党内外意见,综合考察
征求党内外意见,由党支部决定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团支部只是推荐意见。
三、党支部进行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内容: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尤其是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态度;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亲身经历的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思想倾向、认识和表现等。
发展对象的家庭主要成员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2.政审的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和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在函调或外调。函调或外调证明材料应加盖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由党支部统一管理。
3.党支部写出全面审查报告(综合考察意见)。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中填写综合审查意见,要明确能否进一步发展问题。
四、发展入党前公示
1.公示的主要内容: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级、专业、担任职务、申请入党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等。
2.公示范围:一般在学院内,特别是发展对象所在年级专业内。
3.公示方式:一般采用公告形式,公布举报电话或设置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
4.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五、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政审合格,才能发展。
1.院党委对党支部列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进行预审,主要审查其培养、教育、考察和政审的材料是否齐全,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问题,材料的内容是否规范等。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其入党的意见。
2.预审时党支部负责上报的发展对象的材料有:申请书、思想汇报、党校结业证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支部综合考察意见,政审函调材料,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纪录,团支部推优意见表,学习成绩单,发展入党前公示。
六、填写《入党志愿书》
1.党支部对经过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要精心指导其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审阅;
2.入党介绍人认真填写个人建议;
3.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格式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

  发展对象基本条件

表现优秀的参加校级党校成绩合格的学生积极分子。
学习:学业上起模范先锋作用,刻苦学习,坚持早读,成绩优良。本科生通过英语国家四级考试,研究生通过英语国家六级考试,学习成绩优秀或学习成绩呈上升趋势,未出现过不及格现象。
思想:政治上要求进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坚定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平时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组织观念强,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验,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接受预备党员程序


一、党组织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办理

    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召开,要求悬挂党旗,写会议主题:“**党支部组织发展大会”,申请人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会议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主持,其议程为: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人数,提出会议要求和内容。

    1.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宣读志愿书要把自己填写部分全读,而且要宣读每项的标题;
    2.第一、第二介绍人分别宣读介绍人意见;
    3.院党委通报综合考察情况,并提出是否发展的意见;
    4.与会党员进行大会讨论,对发展对象进行评议;
    5.到会正式党员进行表决,支部作出决定;
    6.发展对象表明态度;
    7.支部书记作会议总结。
二、填写党支部决议
    1.党支部填写支部大会决议时应通过决议日期,决议的内容等,应到会和实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在表决内容中应注明其主要优缺点;
    2.表决时,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可通过;
    3.最后组织意见:本支部现有党员**名,其中正式党员**名,全部到会(**名到会),经支部大会表决,一致同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4.支部书记签名盖章上报党委。
三、组织员谈话
    组织员谈话前支部要对其进行指导减少同学的恐慌心理,避免谈话过程中的空对空,组织员谈话内容主要是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思想、工作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掌握情况进行抽查。
四、学院党委受学校党委委托审批入党(不超过三个月)
五、党委组织部备案

                                          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考察和转正
 
    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是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解决发展对象从思想上真正入党的途径。党支部应按党章要求、严格认真的做好这项工作。
一、每季度分析讨论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和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经常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情况,每学期向党支部写一份思想、工作等方面的书面思想汇报。
二、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半个月,主动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党支部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报告交支部大会审议。
三、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四、预备党员转正的会议议程:
           1.支部书记召开党员大会,预备党员向大会汇报自己的情况,提出转正申请;
           2.党支部或党小组介绍预备期间工作、思想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
           3.报告交支部大会审议;
           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转正大会,及时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五、公示:院党委将预备党员拟转正名单在院内公示。
六、党组织审批:院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同意后,签署意见上报党委组织部。
七、党委组织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