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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召开发展党员大会议程

日期:2016-06-28 | 来源: | 作者: | 阅读次数:

 申请人和两名介绍人必须始终参加支部大会,若因故不能参加应改期召开。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可以开会。如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半数,但全体党员缺席人数较多,大会应改期召开。

 
1.主持人(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宣布应到党员总数和正式党员总数,实际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和正式党员人数,提出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宣布会议开始。
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3.第一、第二介绍人分别宣读介绍人意见
4.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5.与会党员进行讨论,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发表意见并表态
6.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方可通过(仅正式党员有表决权)
7.党支部书记宣读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8.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发言表态
9.其他参会党员自由发言
10.党支部书记总结讲话
11.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如发展对象不止一人,每名发展对象的议程重复2-5项,最后一起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