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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16-09-06 | 来源: | 作者: | 阅读次数:
为了完善公寓安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公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创建安全和谐的公寓环境,维持良好的生活秩序,结合我校学生公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
1.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对各公寓消防工作的监管工作。
2.公寓楼管员具体负责公寓消防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火灾隐患,对不能排除的隐患应及时报宿舍服务中心、三尚物业或保卫处防火科。
3.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4.公寓内消防器材配备齐全,不得随意移动或损坏,定期检查疏散通道,保障安全出口畅通。
5.公寓内禁止点蜡烛、私拉电线、滥用电器及存放易燃(爆)品等。
6.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学生按《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选编》规定给予处罚。
二、防盗
1.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学生进出公寓须出示学生证。
2.按时开关公寓楼门,楼门关闭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出入公寓。对病假、事假或有特殊情况的,严格按照《天津科技大学学生宿舍住宿学生夜间晚归、夜间外出管理规定》执行。
3. 校外人员来宿舍会客,必须到公寓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客人必须在晚上十点前离开,离开需办理离舍手续。
4.严禁小商贩进入公寓楼内,杜绝各类推销、传销活动,一经发现没收其商品,交保卫处处理。
5.学生携带行李、电脑等物品出公寓必须持有效证件进行检查登记,经楼管员登记后方可离开公寓。
6.楼管员要经常性的巡查学生宿舍,发现失盗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7.学生不得私自留宿外宿舍人员。
8.学生要提高防盗意识,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离开宿舍要将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锁走,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
9.学生要保管好本宿舍钥匙,离开宿舍要随时锁门,学生退休学或毕业离校时应及时上交钥匙。
10、公寓楼管员负责保管学生宿舍钥匙,不得随意外借。
三、防事故
1.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公寓楼管员作为学生公寓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公寓安全检查工作。
3.公寓楼管员每周进行至少两次的宿舍安全纪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4.公寓楼管员定期检查公寓建筑设施,发现建筑问题及时报修。
5.公寓楼管员定期检查宿舍内插座、开关和电器设施,发现漏电隐患及时报修,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6.为避免物品掉落伤人,阳台上不得存放废品。
7.公寓内禁止酗酒、赌博。不得存放有毒、强酸、强碱、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枪支(包括仿真玩具枪)和各类管制刀具等危险品。
8.公寓内禁止从事法轮功、传教等非法活动,禁止私藏和传阅非法宣传品。
9.对公寓内出现的群殴、聚众闹事、打架骂人等恶性违纪事件,楼管员应及时制止,防止事态扩大。
10.对公寓内出现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如各种政治性活动,非法传教活动等),楼管员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
11.对违纪学生按《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选编》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天津科技大学宿舍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