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截图
近日,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市纪委监委作风建设专项督查通报反馈的问题进行检查,结合查办的市国资委原党委书记、主任彭三案,剖析自身问题以及可能导致失职失责的风险隐患。
2021年底至今年4月,天津市纪委监委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第九轮内部督查暨作风建设专项督查,着力发现和推动整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各类作风问题。目前,发现的946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累计制定措施1698项,建章立制441个。
“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共成立8个督查组,下设44个督查小组,对全市132个纪检监察机构和4000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督查。干部监督室派员融入,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天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轮督查既做到“系统全覆盖”,又紧盯“关键少数”,重点检视“一把手”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群众立场不牢、担当精神不够、特权和享乐思想等问题,直击痛点难点。
据介绍,作风督查前,督查组要求被督查单位自我问诊、自开药方,深入挖掘自身存在的作风问题及成因,提出整改措施;干部监督室会同各监督检查室,结合日常监督调研及信访举报情况,对被督查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立体画像”,打分预评,带着问题查、直奔问题去。督查中,督查组下沉一线,延伸街镇、村居及基层企事业单位80多个,向被督查单位干部群众公开举报方式、收集问题线索,并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吸收意见建议,了解作风建设全貌。
“开展内部督查就是要把问题找出来,把根源分析透、把风险消除掉,推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队伍。”天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记者了解到,近五年来,天津市纪委监委坚持刀刃向内、严字当头,按照“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强化监督责任,助推主体责任”的基本思路,先后开展9轮内部督查。其中,8轮常规督查共督查35家单位,包括15个区纪委监委、15个派驻机构和5所高校纪委,延伸督查426个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累计发现问题1833个。
为推动内部督查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天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和监督检查室全程紧盯跟进,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
“制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监督事项的移送管理办法》,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共移送监督事项13条,推动解决问题5个,对2人立案”“联合职能部门逐个点位开展实地督查,制发督办函9份、对8名履职不力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干部监督室对督查整改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并适时组织“回头看”,紧盯专项治理中聚焦不精准、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力度不大等突出问题,督促被督查单位整改真落实、真见效。
“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严管严治和自我净化力度,扎实做好内部督查‘后半篇文章’,坚决防止‘灯下黑’。”天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记者 吕佳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