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推荐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优化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激励本科生培养高尚品质、良好学风、创新精神,促进本科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就遴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二、工作原则
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规范、透明的推荐流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包含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在内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7~9人。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组长:杨树峰、杜欣军
副组长:聂慎德、周中凯
组员:刘继锋、汪建明、胡爱军、刘常金、李昌模
四、推荐条件
(一)普通类推免生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 学习目的明确,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或违纪受处分情况,未出现过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潜质、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
4. 申报者身体健康状况应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招生检标准。
5. 绩点排名要求 :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本专业前25%。
(二) 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
具备普通类推免生推荐条件中第 1、2、3、4款条件,且截止 2020年 8月 31 日,作为代表队负责人在中国“互联网 +”大 学生创新业大赛、“挑战杯”全国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业数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高水平比赛中获全国决赛第一等级奖项者。(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并经三名本校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可作为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推荐。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在相应学院推荐名额内进行免。
(三)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
满足普通类推免生全部推荐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共党员优先,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与艰苦环境适应能力;
(二)专业能力强,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够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三)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志愿服务经历与奉献精神,具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五、推免各专业分配名额(不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名额)
|
专业 |
名额 |
备注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3 |
57人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11 |
192人 |
生物技术 |
3 |
46人 |
食品科学与工程(实验班) |
4 |
29人 |
申报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不占用学院的推荐名额,支教团系列采取申报时“普通类推免生可兼报”但推荐时“不兼得”的方式,申报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占用学院的普通类推荐名额。
六、综合成绩的具体核算办法
推免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学习成绩(占80%)和个人基础素质与个人发展成绩(占20%)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80%,由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对应进行百分制折算,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处综合教务系统中“成绩管理-成绩评估-学业排名-按年级、专业排名(天津科技大学)”中的累计绩点计算值为准,统计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26日;个人基础素质与个人发展成绩占20%,根据学生大一至大三年级综合素质测评中该部分成绩取平均值计算,统计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
七、推荐程序
(一)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的工作办法,向学生公布实施细则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对学生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个人自述、《报名推荐免试研究生回避关系报备及承诺书》,并向学院工作小组递交本科阶段成绩单及各类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学生9月28日下午四点前上交如下材料,学生报名表及材料一经上交,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修改。
1、《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定要正反打印,交纸质版);
2、《推荐2021届免试研究生候选人上报表》、《推免候选人情况汇总表》(既需要提交纸质版又需要在交材料的时候用U盘提交电子版);
3、个人自述一份A4纸手写并签字;
4、 本科阶段成绩单一份(加盖教务处公章,自助打印机打印即可);
5、《报名推荐免试研究生回避关系报备及承诺书》(一定要正反打印,交纸质版);
6、佐证材料:按照申请表填写内容排序。(带原件用于审核,提交纸质版复印件)
(二)组织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及推免工作人员填报《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人员回避关系报备及承诺书》,须进行回避的人员不得参加推免环节相关工作。
(三)推免工作人员审核申报者的资格及所递交的材料的真实性,核查申报人思想品德表现,根据申报人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和大一至大三年级综合素质测评中的个人基础素质和个人发展素质成绩核算推免综合成绩。由张睿、郑成龙老师组织学生在逸夫楼337审查学生推免资格和各种获奖证书等,并负责将学生上交的电子版材料录入电脑。审核人对报名表中候选人所填业绩内容履行审核签字责任,对候选人所上交佐证材料履行审核盖章责任。凡未经审核的报名表和佐证材料均视为无效材料。
(四)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召开会议,依据综合成绩分专业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将报名参加推免的全部申报人的综合成绩及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栏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含拟推荐候选人学号、姓名和综合成绩(注明学习成绩(占综合成绩80%)和个人基础素质和个人发展素质成绩(占综合成绩20%)两部分的得分)及分专业排名,同时对其他未获得推荐资格的报名学生的综合成绩及分专业排名一并公布。
(五)经学院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拟推荐候选人全部材料(包括申请表、个人自述、承诺书、成绩单、佐证材料等)上报教务处。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版:申请人全部材料(含签署学院推荐意见的申请表、成绩单、个人自述、承诺书、佐证材料等);
2、电子版:推免候选人上报表、情况汇总表、报名参与推免人数统计表;
3、报研究生支教团候选人名单及材料给校团委一套。
(六)申报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和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的学生,分别由教务处、校团委进行资格审核,组织评审和选拔。
(七)推免生材料汇总后,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中审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
(七)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将推免生名单报天津市高招办备案。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属实,将取消推荐资格。
八、复议与监督
(一)已参加学院推免遴选,但对综合成绩和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推荐名单公示期间提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复议,电话:022-60912586,。
(二)推免资格候选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2-60600820。
九、附则
(一)学院应教育和引导推免生珍惜已获得的推荐资格。根据学院推免指标执行和落实情况,学校将动态调整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分配。
(二)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其资
格:
1.经查实在推荐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
2.受违法处理或违纪、作弊处分;
3.必修课出现不及格;
4.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5.自行联系出国;
6.自行就业。
(三)本细则未涉及的其他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5日